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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发布日期:2007-10-23 15:09:32阅读次数:作者:

应用科技学院分党校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校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安排,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广大学员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同志“6·25”重要讲话和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本学期学校三件大事,使学员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和标准,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达到追求进步、积极要求入党的愿望和实际行动真正统一。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辅导

2、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

3、胡锦涛同志“6·25讲话内容

4、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5、、当前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政治和当前热点问题

三、学习形式

1.专题辅导讲座

2.观看记录片

3.分小组进行专题讨论

四、参考书目

《入党教材》(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五、学员守则

1、严格遵守党校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每位学员要结合自己的学习情况,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3、各小组组长负责考勤、组织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培训结束后,各小组长负责将本组成员的学习心得和小组学习讨论交党校备案。

4、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同学,必须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报院分党校审批,备案,未经请假而缺席的同学按旷课处理,旷课两学时以上者,不予参加结业考试。

5、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6.认真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结业考试作弊者不准参加今后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按考试违纪进行处理。

六、考核方法与结业

1、考核包括作业、考试二部分。

作业:包括笔记、心得体会等。

考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与理解情况。有关党的基本知识部分,由院党校统一命题,一般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

2、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七、参加对象

1.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2.获得党校结业证书已超过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八、报名及培训时间

请到各班级组织委员处报名,各年级于20071030日前将名单交至院组织部。

培训时间:20071110——128

 

                 福建师范大学党校应用科技学院分校

             200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