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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培养方案

来源:学院教务部发布日期:2007-1-29 11:51:38阅读次数:作者:朱广强

一、学制、招生对象

学制:二年

招生对象: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二、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道德素养和健康的心理素养;     

2、系统掌握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方法分析处理法律文件的能力;

3、掌握检索、查阅文献、资料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宽厚的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审判素养,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

5、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外语知识。

三、人才培养要求

(一)专业职业范围

1、司法系统公务员

2、律师

(二)职业岗位能力要求

1、政治坚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

4、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外语知识

四、课程设置

(一)主干课程(教学进程表中用★表示)

民法总论、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概论

(二)主要实践环节:毕业论文、毕业实习、法律援助、第二课堂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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